“新条例”之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

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新条例”)已经20201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11日起施行。 “新条例”的颁布给“美丽”行业带来了许多新变化,其中一大改变就是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。
条例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。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,在产品安全性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,将一般清洁类及宣称具有防龋、抑牙菌斑、抗牙本质敏感、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的牙膏按照普通化妆品实施备案管理。   
宣称上述功效的产品,在按照功效评价标准进行人体功效验证后,应当将相关评价依据对外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从管理实践上看,牙膏产品有区别于普通化妆品的独特之处,如原料管理、功效宣称、标签管理等。下一步,药监部门将根据牙膏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。

(来源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)